翻阅《南湖何氏宗谱》卷1-5,一篇篇谱序传赞和杂著,使我对先代老家百姓的生活,有了不少生动的认识。
但绝大部分是别人写的,其中不乏道听途说添油加醋之作。现在我却看到一篇自传,它是19世何文灿写的,后还附诗集数篇。



文中说,他二周岁即“失怙”——父亲死了,由母亲刘氏抚养成人。长大后科举未成,只能以舌代耕,聊谋生计。他离家外出,客居南洲宁城(未知是今日何处)等地。于寓所旅舍,怀念先父慈母,朝思暮想,写下一些诗作。所以说其自传,无宁说为孝思之凝。
追寻何文灿家庭,看到如下行传。


从中看出,文灿生于1606年九月初五,卒于1677年。他父亲之恒,生于1576年,卒于1608年九月初一,年仅33岁。文灿母亲刘氏是父亲继娶的,生于1579年,丈夫去世时虚龄30,儿子2周岁还差几天。
可是刘氏卒期缺失,为什么?文灿《枫下哭母》诗中说,“母氏孀居六九年”。六九五十四吧,如此卒时83岁,应该是1661年。可谱上未记,可能是1690年重修宗谱时,文灿逝世,儿孙已经忘记刘氏卒期之故。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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